何种情况犯罪嫌疑人无逮捕必要
义乌律师
2025-05-21
根据法律,犯罪嫌疑人通常无需逮捕的情况如下:
1.罪行较轻,可能被判管制、拘役或单处附加刑,且无社会危险性。
2.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能防止社会危险,如如实供述、有悔罪表现、积极退赃退赔,再犯可能性小。
3.犯罪嫌疑人有严重疾病、生活不能自理,或为孕妇、哺乳期妇女,取保无社会危险。
4.羁押期满,案件未结,需取保候审。判断时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犯罪嫌疑人在罪行轻无社会危险性、采取非羁押措施可防危险、自身有特殊情况及羁押期限届满案件未结等情况下通常无逮捕必要。
法律解析:
根据法律规定,判断犯罪嫌疑人有无逮捕必要需综合多方面因素。罪行较轻,可能被判处管制、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且无社会危险性的,一般没必要逮捕。对于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但如实供述、有悔罪表现、积极退赃退赔等再犯可能性小,采取取保候审、监视居住能防止危险的,也可不逮捕。犯罪嫌疑人若患有严重疾病、生活不能自理,或是怀孕、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危险的,同样无逮捕必要。另外,羁押期限满但案件未办结时,可采取取保候审。在实际法律事务中,具体情况复杂多样,若遇到涉及犯罪嫌疑人逮捕必要性相关的法律问题,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罪行轻且无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,因可能被判处管制、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,通常无逮捕必要。这体现了法律对于轻微犯罪处理的适度性,避免过度限制人身自由。
(2)对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者,若如实供述、有悔罪表现、积极退赃退赔等,采取取保候审、监视居住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,也可不逮捕。这鼓励犯罪嫌疑人主动悔悟,以较轻措施保障司法程序进行。
(3)患有严重疾病、生活不能自理,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,在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时,不进行逮捕,体现了法律的人道主义关怀。
(4)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未办结时,采取取保候审也是合理措施,保障嫌疑人合法权益。
提醒:判断有无逮捕必要需综合多方面因素,不同案情判断结果不同,建议咨询专业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犯罪嫌疑人在多种情况下通常无逮捕必要,应结合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。
一是罪行轻且无社会危险性,可能判处管制、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嫌疑人无需逮捕。二是虽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但采取取保候审、监视居住能防止危险发生的,如如实供述、有悔罪表现、积极退赃退赔、再犯可能性小的嫌疑人,也不必逮捕。三是患有严重疾病、生活不能自理,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危险的,可不予逮捕。四是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未办结,需要取保候审的嫌疑人,也无逮捕必要。
建议司法机关在判断时,全面审查犯罪事实、情节及嫌疑人自身情况,准确把握无逮捕必要的情形,保障嫌疑人合法权益,同时确保司法公正和社会安全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对于罪行较轻可能判处管制、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且无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,司法机关可认定无逮捕必要,直接考虑其他非羁押措施。
(二)若犯罪嫌疑人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但如实供述、有悔罪表现、积极退赃退赔等再犯可能性小,司法机关可采取取保候审、监视居住替代逮捕。
(三)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、生活不能自理,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,且取保候审无社会危险性,应不批准逮捕。
(四)当羁押期限届满案件未办结时,及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,对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,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,应当予以逮捕;反之,若采取取保候审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,则无逮捕必要。
1.罪行较轻,可能被判管制、拘役或单处附加刑,且无社会危险性。
2.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能防止社会危险,如如实供述、有悔罪表现、积极退赃退赔,再犯可能性小。
3.犯罪嫌疑人有严重疾病、生活不能自理,或为孕妇、哺乳期妇女,取保无社会危险。
4.羁押期满,案件未结,需取保候审。判断时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犯罪嫌疑人在罪行轻无社会危险性、采取非羁押措施可防危险、自身有特殊情况及羁押期限届满案件未结等情况下通常无逮捕必要。
法律解析:
根据法律规定,判断犯罪嫌疑人有无逮捕必要需综合多方面因素。罪行较轻,可能被判处管制、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且无社会危险性的,一般没必要逮捕。对于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但如实供述、有悔罪表现、积极退赃退赔等再犯可能性小,采取取保候审、监视居住能防止危险的,也可不逮捕。犯罪嫌疑人若患有严重疾病、生活不能自理,或是怀孕、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危险的,同样无逮捕必要。另外,羁押期限满但案件未办结时,可采取取保候审。在实际法律事务中,具体情况复杂多样,若遇到涉及犯罪嫌疑人逮捕必要性相关的法律问题,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罪行轻且无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,因可能被判处管制、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,通常无逮捕必要。这体现了法律对于轻微犯罪处理的适度性,避免过度限制人身自由。
(2)对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者,若如实供述、有悔罪表现、积极退赃退赔等,采取取保候审、监视居住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,也可不逮捕。这鼓励犯罪嫌疑人主动悔悟,以较轻措施保障司法程序进行。
(3)患有严重疾病、生活不能自理,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,在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时,不进行逮捕,体现了法律的人道主义关怀。
(4)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未办结时,采取取保候审也是合理措施,保障嫌疑人合法权益。
提醒:判断有无逮捕必要需综合多方面因素,不同案情判断结果不同,建议咨询专业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犯罪嫌疑人在多种情况下通常无逮捕必要,应结合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。
一是罪行轻且无社会危险性,可能判处管制、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嫌疑人无需逮捕。二是虽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但采取取保候审、监视居住能防止危险发生的,如如实供述、有悔罪表现、积极退赃退赔、再犯可能性小的嫌疑人,也不必逮捕。三是患有严重疾病、生活不能自理,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危险的,可不予逮捕。四是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未办结,需要取保候审的嫌疑人,也无逮捕必要。
建议司法机关在判断时,全面审查犯罪事实、情节及嫌疑人自身情况,准确把握无逮捕必要的情形,保障嫌疑人合法权益,同时确保司法公正和社会安全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对于罪行较轻可能判处管制、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且无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,司法机关可认定无逮捕必要,直接考虑其他非羁押措施。
(二)若犯罪嫌疑人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但如实供述、有悔罪表现、积极退赃退赔等再犯可能性小,司法机关可采取取保候审、监视居住替代逮捕。
(三)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、生活不能自理,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,且取保候审无社会危险性,应不批准逮捕。
(四)当羁押期限届满案件未办结时,及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,对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,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,应当予以逮捕;反之,若采取取保候审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,则无逮捕必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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